赌博软件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有关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层领导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大党组发〔2023〕47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大人力资源〔2023〕31号)精神,赌博软件 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制定赌博软件 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合同聘用人员。其中:

(一)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属于“双肩挑”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专任教师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对本年度履行专任教师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的情况开展考核,其优秀指标和考核基数只计算1次。

(二)本年度内校内调动的人员,原则上在新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新单位以适当方式听取原单位意见。

(三)2023年退休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时间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时间满考核年度半年的,按工作实绩确定档次。

2023年初次就业的人员,参加考核,但在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含试用期)的,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四)经学校同意正常休产假的教职工,考核结果按工作实绩确定档次。

 

二、考核时间

2023年度考核的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

(一)2023年退休人员,考核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在岗的最后一个月。

(二)2023年入职人员,考核时间段为入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档次和标准

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中山大学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中大党发〔2019〕40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层领导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大党组发〔2023〕47号)执行。

事业编制人员、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按《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大人力资源〔2023〕31号)执行。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院的年度考核工作,以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评三种形式进行。

(二)考核工作组织

1.个人自评

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考核范围内教职工(含“双肩挑”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专任教师)请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6日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年度考核”,按照评价内容和评价要点,对本人在考核年度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客观的总结评价,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提交。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地址://hrs.dbsoft88.com。系统操作手册可查看附件或从系统的“年度考核”模块中获取。

2. 民主评议

(1)考核范围内教职工(含“双肩挑”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专任教师)分组进行工作总结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并给出推荐考核等级和按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20%的比例推选出建议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人员。该项工作应于2024年1月3日前完成。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1。

(2)中层领导人员民主评议以召开全院教职工会议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中大党组发〔2023〕47号文的要求,中层领导人员结合个人总结在本单位进行个人述职述廉;学院教职工对中层领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中层副职领导人员民主测评结果、各分组的《分组述职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2)提交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3)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人员由国重室单列考核,结果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4)各科研团队利用科研经费、自筹经费聘用的合同聘用人员,由团队参照学校考核文件及人员聘用(劳动)合同自行组织考核,结果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3. 组织考评

(1)所在/相关党支部政治把关。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

(2)师德考核小组考核。师德考核小组对考核范围内人员进行师德考核。

(3)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议。根据考核对象自评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考核工作小组对其年度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单位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其中,由学校统一考核的院系行政副职的优秀人数占单位指标并计入单位考核基数,其他中层领导人员的优秀人数不占单位优秀指标且不计入单位考核基数。各分组因舍入计算导致全院优秀人员实际比例超标或不足的,由考核工作小组综合确定。

(4)学院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意见提交学院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并将单位考核方案和对教职工的考核意见在学院内部挂网公示后,报送学校审核。

 

五、材料报送要求

考核对象

时间节点

报送材料

备注

中层领导人员

2024年1月3日17:00前

《中山大学中层领导人员2023年度考核表》

  1. 考核表应为系统导出版本。
  2. 考核表应双面黑白打印,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墨水钢笔亲笔签名。

考核范围内教职工(含“双肩挑”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专任教师)

2024年1月3日17:00前

《分组述职评议情况汇总表》

2024年2月26日前(暂定)

《中山大学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表》(纸质版)

 

特别说明:

  1. 《中山大学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表》应在学校确认考核结果后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提交学院党政办公室(东校园信息大楼107室)。
  2. 考核表须归入教职工人事档案,敬请各位教职工认真对待,请勿出现涂改、圈划、损坏。

 

附件1: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述职分组名单

附件2:分组述职评议情况汇总表(模板)

附件3:年度考核教职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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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7日

 

(联系人:袁婷;联系电话:020-39943353;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