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的启事
关于公开招聘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的启事
(2015学年度招聘计划)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学科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招聘职位:教授、副教授。
三、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任职经历:应聘教授职位,需要现任教授/研究员或者有5年及以上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经历;应聘副教授职位,需要现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或者有讲师任职经历2年及以上,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满2年及以上且已出站。
4.外语、计算机水平:有熟练的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有较好的表达能力,能胜任大学教师的教学工作。
6.年龄:校外人员应聘教授职位者,不超过50周岁;校外人员应聘副教授职位者,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应聘教授职位者,原则上应具有连续半年以上的国(境)外研修经历。
8.本校应聘者,应完成任现职期间聘任合同约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评价良好以上。
9.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
四、应聘学术业绩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
1.代表性学术成果: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代表性学术成果(含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发明专利、应用技术、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等) 5项及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成果具有系统性,其中至少4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2.科研项目:境内应聘者,要求任现职以来(超过5年的计应聘前五年)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2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
1.代表性学术成果: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代表性学术成果(含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发明专利、应用技术、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等) 3项及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成果具有系统性,其中至少2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2.科研项目:境内应聘者,要求任现职以来(超过5年的计应聘前五年),主持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五、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下载地址//rsc.dbsoft88.com/Soft/Teacher/engagement/201111/588.html)。请严格按照申请表后的填表说明填写表格。
(二)其它材料
1.学历、学位证明。
2.推荐信。应聘教授、副教授职位者需提交3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3.《中山大学教师聘任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审核表》、《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代表性学术成果专家评价表》和送审代表性学术成果。应聘教授、副教授职位者,需提交送审代表性学术成果3项(一式三份)。
4.代表性学术成果。应聘教授职位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不少于5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近五年内成果不少于4项);应聘副教授职位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不少于3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近五年内成果不少于2项)。
5.个人学术简历(校外应聘者需附教学工作量证明1份,科研项目证明1份)。
6.填入职位申请表中的论文均需附相关机构的检索证明,所有项目及专利等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专利等形式的应用研究成果。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既可以是1篇论文、1部著作、1项发明专利、1个新品种(品系)、1项应用技术、1项国家技术标准或行业技术标准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合而形成的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
以上应聘材料寄(送)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六、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次应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
学术成果统一计算到2016年3月15日。任职资历计算截至2016年6月30日。
学院在收到应聘材料后,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开展聘任工作。
七、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注: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人:蒋老师(人事秘书)
联系电话:020-39943312
E-mail:[email protected]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