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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专利备案及资助登记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19-03-27
1、专利备案及资助登记工作每月受理一次,请研究人员于每月28日12:00前(如28日恰好为周末或节假日,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把您本月需要备案登记的所有专利按《中山大学专利备案及资助登记工作指南》要求,分类整理好发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学院107办公室。
2、同时请根据需要备案登记的类型,选择附件对应的登记表及汇总表(专利撤回、驳回及终止,只填写《专利撤回、驳回及终止登记表》),一并于每月28日12:00前发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登记表及汇总表的信息务必填写正确,以免影响您的业绩核算。
3、请务必按《中山大学专利备案及资助登记工作指南》中的文档命名规则对需要进行备案及资助登记的专利资料进行分类命名。
4、涉及知识产权及财务审批相关事宜,请负责人务必亲笔签字。学院不受理签字章的申报审批。
5、若由科研助理或学生发送专利备案及资助登记资料邮件,请务必提前两个工作日抄送专利负责人。
件:中山大学专利备案及资助登记工作指南相关文件